河北传媒学院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
为推动河北传媒学院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正版软件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河北传媒学院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责任制度、日常管理、软件台账、安装维护等软件使用管理制度范本和台账范本,供各单位开展正版软件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以及软件使用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
二、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软件日常使用管理涉及的工作计划、预算编制、软件采购、软件维护、宣传培训、检查考核、总结报告等工作流程和要求。
三、软件配置管理规定。明确软件配置原则和配置流程。
四、软件台账管理规定。明确软件使用管理台账种类和管理办法。
五、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明确软件安装、卸载及升级维护流程。
河北传媒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所有二级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信息管理中心承担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人事、财务、资产等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四、责任追究
部门未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存在工作人员使用盗版软件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扣除年度绩效奖励。
河北传媒学院软件日常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与采购、软件维护管理、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总结报告等内容。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信息管理中心牵头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应当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检查方案等核心内容。
二、软件维护管理
信息管理中心按照《软件台账管理规定》和《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做好软件的日常安装、维护和软件台账管理工作。
三、督促检查
1.信息管理中心牵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工作,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2.信息管理中心要注重利用技术手段开展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提高检查效率。
四、宣传培训
1.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2.信息管理中心牵头做好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3.通过专题会议或培训、单位网站、知识竞赛、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意义和成果。
五、总结报告
信息管理中心牵头梳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总结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软件采购、软件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情况,填报《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
河北传媒学院软件台账管理规定
为规范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台账,全面掌握软件使用情况,提高软件使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软件台账包括《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和《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软件台账的建立、更新和维护工作。
一、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用于登记单位人数及计算机数总体情况、商业软件使用总体情况、随机预装软件使用总体情况,以及免费软件使用总体情况。
2.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商业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3.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相同的商业软件,若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任意一项不同的,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4.通过受赠、调剂等方式取得的商业软件,无需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
5.软件名称或软件版本不同的OEM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6.OEM软件,不填写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信息。
7.软件名称不同的免费软件,使用不同的软件编号。
8.软件名称相同、软件版本不同的免费软件,使用相同的软件编号。
9.免费软件,不填写软件版本、采购时间、采购金额、许可类型、许可数量、可使用版本、许可期限、序列号等信息。
10.新增、处置商业软件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1.新增、处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2.调整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后,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13.根据《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中登记的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至少每半年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一次。
二、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1.《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登记单位每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办公设备情况,及相应计算机办公设备中软件安装情况。
2.工作人员使用的全部计算机办公设备,以及相应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安装的全部软件,登记在《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中。
3.根据《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中登记的软件安装和卸载情况,至少每半年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一次。
三、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
1.《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用于登记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情况。
2.根据《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中的软件编号建立相应软件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
3.每一个软件编号对应的软件,建立一份相应软件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用于登记该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情况。
4.在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安装或卸载软件后,更新相应软件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
5.在计算机办公设备中更新升级商业软件时,更新升级前软件和升级后软件对应的《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分别登记升级前软件的卸载情况和升级后软件的安装情况。
河北传媒学院软件安装维护管理规定
为规范软件安装和维护,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提升日常工作效能,制定本规定。
一、软件安装或卸载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安装或卸载软件的,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信息管理中心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
3.单位统一部署的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工作人员无需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信息管理中心将统一部署软件安装或卸载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安装或卸载具体工作。
4.信息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安装或卸载软件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确认单》,要求计算机使用人签字确认软件安装或卸载情况。
(2)填写《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登记软件安装或卸载情况。
二、软件升级
1.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的商业软件。
2.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需要,要求升级计算机上已安装的商业软件,要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
3.软件升级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工作人员软件升级需求和单位工作需要,研究制定软件升级方案。
4.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将统一部署的软件升级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软件升级具体工作。
5.信息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完成软件升级任务后,要完成以下工作:
(1)填写《软件安装维护确认单》,要求计算机使用人签字确认软件升级情况。
(2)填写《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分别填写升级前软件卸载情况和升级后软件安装情况。
三、软件台账维护
信息管理中心相关人员每半年根据《软件安装维护情况明细表》,更新《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和《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